省督查组到集团督导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7月2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的第七联合督查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王士英带领督查组成员张彤、马静一行来到集团,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邢强,副总经理王洪仁参加了会议。
听取集团汇报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后,督查组对集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王士英指出,河北钢铁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工作,对落实工作做得紧、做得实,主要领导起到了带头示范的作用。
河北钢铁集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长效性作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方面及时跟进,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特色鲜明邢强汇报了自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以来,集团认真贯彻执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了监督检查,在落实中开展了专项治理,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等具体情况。
王洪仁结合分管工作汇报了集团严控非生产性资金支出、大力清理外委外雇和中间流通环节等情况随后,督查组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个别座谈并审核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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